原滁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传权权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庭审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4-25   访问次数: 432

昨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滁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传权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张传权在担任来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滁州市委常委期间,为他人在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作安排、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44人贿赂共计2753325.7元人民币、5400美元、价值177000元购物卡,另外,张传权家庭财产中还有1705488元人民币、22099.57美元其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分别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来者不拒,“乌纱帽”卖了100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56岁的张传权利用担任来安县县长、县委副书记、书记职务之便,大肆为下属在人事、职务调整上进行帮忙,涉及人员多达30多人。

在厚达近40页的起诉书中,其中80%讲到其利用职务之便,为属下人事、职务调整帮忙,共计收受贿赂约100万元。而这些行贿者涉及来安县30多个单位的一把手。其中大部分是手握重权的要害部门负责人。而这些下属送的钱从1万元到8万元不等,都是多次累计送上。仅一个老板就先后送上了价值42万元的钱财。

张传权的揽金之道是,无论“胖瘦”,来者不拒,少的一次1000元,多的一次180000元,都一一笑纳。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2002年两年春节,在张传权担任来安县县长、县委书记职务期间,来安县一局长为自己的职务变动两次来到张传权家,共送了4000元,张传权的儿子收下后都告诉了张传权。 20047月,这位局长又在张传权岳父去世之际送了1000元,张传权的妻子郑爱玲收下,后来告诉了张传权。

妻子儿子,主动出击敛财

除了别人送上门,张传权的家人还主动出击敛财。

2004年下半年,张传权的儿子将个人消费的3400元发票拿给来安县一位局长报销。

2007年上半年的一天,张传权家装潢,张传权妻子邀请该县一局长妻子彭某某2次选购家具,彭某某为其垫付两万元作为家具定金。直到20095月省纪委在调查张传权有关违纪问题后,张传权夫妇担心受贿事情败露,才将此20000元退还给当事人。

企业老板,“送”钱最“大方”

在张传权受贿的钱财之中,“赚钱”最多的还是为企业老板在企业改制、土地征用中帮忙获利,这方面他揽金超过100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底至2007年,张传权在担任来安县委书记期间,为安徽白云商贸有限公司在竞买来安县政府招待所以及在建设白云宾馆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送给的总计人民币320000元和价值100000元购物卡。

而在张传权担任县长、县委书记期间,还为一老板在土地征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老板送给的人民币225320元、美金1000元。

张传权收钱,很多是在传统的节假日完成,中秋、春节是这些行贿人、受贿人的最好理由,还有的是在开会期间,受贿地点有的是在家里或县委书记办公室。

据公诉机关指控,张传权在担任来安县县长、县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安徽省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某某从2003年开始至2008年,每年春节都会准时来到张传权家送钱,先后送了11万元。而作为回应,张传权在该企业改制、协调纠纷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为该公司董事长职务调整提供帮助。

在法庭上,被告人张传权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性质和受贿的数额进行了辩解。法庭鉴于案情复杂重大,将择期宣判。(唐金法、康启林、乔剑)

终审人: 监察处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  邮编:239000 电话:0550-3087951
版权所有:滁州学院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