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1-13   访问次数: 81

 

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关心困难师生员工工作

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师生员工中,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职工、节日期间坚守岗位职工、困难师生员工和留校学生等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遇到的各类急难问题。校工会会同离退休工作处做好长期患重病在职教职工、教授和特困离退休职工等慰问工作。

二、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特别是交通、人身、财产、饮食卫生安全。开展安全工作自查,对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等重点区域的设施,以及消防器材、通道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安全隐患。加强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和校园巡逻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三、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服务保障工作

各院(部)、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服务保障工作。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要做好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教务处等部门要做好学生学习场所的安排。后勤服务集团要保障水电、伙食正常供应及食品卫生安全。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要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确保网络畅通。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四、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严格财经纪律,提倡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的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互相吃请、年终聚餐;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各院(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为规范开票方式,希望广大教职工个人消费购物不要以滁州学院名义开票。校纪委、监审处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加强专项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87951

六、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院(部)、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等重点部位要安排好24小时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院(部)、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将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与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统筹考虑、有机结合,确保将上级以及学校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30

 

终审人: 监察处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  邮编:239000 电话:0550-3087951
版权所有:滁州学院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