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酒桌办公” 需破立并举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7-07   访问次数: 99

 

安徽省各市、县日前陆续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并提出重点整治“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现象;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酒是典型的文化符号,也是重要的社交媒介。从文学作品到日常生活,酒的影子随处可见。但现实生活中,酒桌上呈现出很多不良风气,常常被掺入人情、关系、功利等杂质。就拿“酒桌办公”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一种歪风邪气。一方面,“酒桌办公”让公事公办变成了“吃喝办事”,这给权力任性、为官乱为助长了空间,必然导致权力寻租的发生。另一方面,“酒桌办公”让大量资金挥霍在餐桌上,助长了奢靡之风。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地纷纷出台“禁酒令”,并相继开展一系列整治活动,虽然有很大成效,但在许多地方,官场上的“酒桌文化”依然暗藏潜流。就在619,安庆市纪委对端午节前后查处的两起基层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进行了通报。“酒桌文化”屡禁不止,折射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待不良风气打擦边球的错误态度。中央第五巡视组向安徽省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时,就把“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作为重点指出。对于这道“考题”,安徽省新出台的“禁酒令”更为严格和全面,甩开了制度治党的膀子。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但还需要更多标本兼治的举措。

如果说专项整治是“破”,那么建章立制就是“立”。不横下一条心去“破”,就很难形成遏制官场“酒桌文化”扩散的震慑力;不重构政治生态,就很难从根本上实现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治理“酒桌文化”,既需要疾风骤雨式的凌厉整治,也需要春雨润物式的文化引导。有破有立、破立并举,方能让思想建党与制度管党相互激荡、共同发力,从而实现摒弃“酒局”、净化政治生态的根本目标。

“政者,正也”。对待酒文化也好,对待政商关系、个人交往也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应树立起泾渭分明的角色意识。凡是公务层面的,必须守纪律、讲法治;凡是私人交往层面的,切勿让公权力出场。公私角色不错位,公权力才不会沦为私人工具。

终审人: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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