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校第三轮干部聘任工作开展后,根据《关于对部分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组[2011]25号)、《滁州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院监审[2006]3号)文件要求,监审处受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成立了审计组,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对离任的八名处级干部在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组对八名处级干部分别下达了审计意见书,并就审计整体情况向校党委会作了专题汇报。
会上,校领导对监察审计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指出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为党委、行政加强财务、资产和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人员,加以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审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