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起草学校有关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费审计、资产清查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等工作;
3.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
4.负责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
5.负责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跟踪审计以及工程合同的审查;
6.负责学校委托审计项目的过程监督、管理和考核;
7.负责相关审计档案的复核、归档、移交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