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窃财 难逃审计法眼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5-20   访问次数: 359

2013年6月,某央企法定代表人宋有为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如期开展。

该企业是位居世界500强公司前列的综合性能源公司,审计人员要在两个月的现场审计时间里,摸清查透这个“巨无霸”企业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定代表人6年任职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审计压力不言而喻。

为全面了解情况,除少数审计人员留在企业总部收集分析资料外,大部分人员都需奔赴全国各地的项目一线和下属单位开展审计。

铮铮铁肩担重任

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审计人员必须迅速进入角色。“宋有为任期内,为实现天然气业务上下游一体化,对下游业务进行了重点部署,成立了K燃气公司等多个公司,审计查出D燃气公司总经理的案件线索已有进展,经营同类业务的K燃气公司也难以独善其身。”“城市燃气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国家相关法规对投资主体没有做出限制,央企掌控着气源,民营企业有人脉优势,可以拿到地方燃气的特许经营权,合作项目有寻租空间……”碰头会上,审计人员热烈地讨论着。

会后,审计组决定派出6人审计小组进驻K燃气公司。

审计了解到,K燃气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60亿元,是该央企的核心公司,由B集团的燃气事业部和其他几家公司重组整合而成。

截至2012年底,总资产近100亿元,业务遍布全国20多个省区,覆盖近百座城市,供气能力达50亿立方以上,在建工程超过10亿元,下属公司近300家,与几十家民营公司开展合作,且从未接受过国家审计。

在资产、项目如此分散的情况下,要想快速发现案件线索,必须凭借审计经验,摸清风险点、选准切入点。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利益易受侵占……”

审计组长腾飞果断决策:从与民营企业的合作项目入手,逐一筛查,查找疑点。

抽丝剥茧寻真相 

审计人员一边调阅合作项目档案,一边对合作对象的股权结构进行整理分析,A公司逐渐出现在审计人员的视野中。

这是K燃气公司在京规模最大的合资公司,经营效益良好,资产规模4亿多元,主营业务收入7亿多元,利润近1亿元,职工300多人。

A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该央企下属二级单位B集团现金出资510万元(持股51%),民营企业股东E公司现金出资63万元、实物出资427万元(持股49%),E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一位名叫李丽华的老太太。

相关资料显示,A公司的民营企业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更换不迭,具体情况是: 2002年从E公司(持股49%)变为F公司(持股49%), 2004年变为G公司(持股10%)、H公司(持股39%)和40个自然人(持股10%),2006年变为G公司(持股10%)、H公司(持股39%)和I公司(持股10%),2010年变为G公司(持股39%)和I公司(持股10%)。

如此频繁的股权变更有何动因?民营企业股东之间有何关联? 2004年B集团减持国有股份,丧失控股权,是否经过审批?40个自然人股东是谁? 李丽华有什么背景,能与某央企合作?

审计人员的心中充满了疑问,并把目光聚焦到两个重要事项上,即2004至2010年间B集团曾一度丧失控股权和2004至2006年40个自然人曾短期持股。

为提高效率,审计人员兵分两路进行核查。一路外围收集信息,通过工商、税务、网络等渠道收集企业信息;一路正面突破,通过调阅企业会议记录纪要、开展个人谈话等方式展开检查。

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民营企业股东的工商资料里冒出了更多的自然人、民营企业股东信息,令人目不暇接,牵扯面越来越大,而B集团的会议记录、纪要等档案资料里,未发现任何关于A公司股权变更决策过程的内容,当问及李丽华和40个自然人股东时,众人纷纷含糊其辞……

种种反常情况,都挑起审计人员敏感的神经。

盛夏的北京骄阳似火,审计工作却进展缓慢,正面突破遭遇重重困难,只能考虑从外围入手。每天四处奔波外调的审计人员看着越来越厚的取证资料,想到越来越宽的涉及面,心情怎么也轻松不起来。

这天,审计组碰头会上,小丁表示“现在的信息支离破碎,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还应继续外调,收集更多证据,再倒查回来,不怕他们不承认”;小李却说“审计时间有限,现在就应该先好好分析现有取证资料,找到突破口,尽快扭转局面”……

一阵唇枪舌剑,审计思路却越辩越明。

大家适当放缓了外调的节奏,认真梳理内查外调的资料,整合信息,关联分析,错综复杂的关系图谱逐渐清晰,所有的民营企业股东都是李丽华实际控制的企业。

同时,选定40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为突破口,按小王的话,“把人落实了,事肯定能说清楚”。审计人员借助网络和审计职业判断,最终确认他们是B集团时任领导和职工,其中大多数当事人已调离或退休。

小王说:“B集团让职工持股却不留痕迹,持有一年就倒腾给民营企业股东,到现在大家仍讳莫如深,很可能是以公谋私”。

小张说:“B集团放弃国有股份控股权,这么重大的经济事项没经过集体研究决策,一定有猫腻”……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审计资料严重缺失、被审计单位人人回避搪塞,审计人员想追根溯源、还原真相绝非易事。

面对闭口不谈的当事人,审计人员耐住性子教育、说服、引导,软硬兼施。针对被谈话人说法反复多变、避重就轻等情况,审计人员为不贻误战机,白天忙取证、晚上碰思路,积极查找线索、推断隐情、努力“各个击破”。

审计组取得了百余人次的个人谈话记录、数万页的审计取证材料,多达十次重要当事人的个人谈话记录,一些谈话人的心理防线逐渐被攻破。

审计人员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工作终于有所进展,证据逐渐扎实,基本弄清楚了核心人物李丽华的创业史。

20世纪50年代出生的李丽华,能吃苦、有抱负,一直在该央企下属研究院工作,1997年开始创办E公司,每天靠拉液化气罐到郊区销售的原始经营方式,赚取辛苦钱。

2001年她抓住B集团发展燃气业务的机遇,经人引荐,与B集团合资成立A公司,以评估价值400多万元的地下管线资产出资,占股49%,合作开发项目。

2004年,双方想将A公司运作上市,需增加股东数量,B集团与李丽华采取同时减持10%股份的方式操作,即B集团转让给李丽华控制的其他企业,李丽华转让给B集团40名职工。

前者交易评估价格为416万元,后因B集团新任领导拒收股权转让款,李丽华未能成功支付款项,却取得了事实上的控股权。后者交易价格为100万元,职工个人集资支付,一年后,李丽华以416 万元价格回购。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李丽华仅以让国企职工轻松得利316万元的代价,便悄然将持股比例由49%增加到59%,取得了绝对控股权,为其后续侵占国家利益创造了便利条件。

至此,审计人员仍未敢有一丝的松懈,审计人员小郭认为,“李丽华注册这些多空壳公司,如此费心腾挪股权,背后应该隐藏着更大的阴谋”。

在研究企业股权结构图时,审计人员小万注意到一个细节,在A公司股东频繁变更的同时,民营企业股东方的股东也在秘密变化着,“这像是资本运作的手法!”但对方老谋深算,审计人员查遍资料,也未能获得确凿证据。

内心稍有焦虑的审计人员静下心来研读个人谈话记录,“与某央企合作后来也出现了矛盾,据说李丽华把心思放到其他公司,和外国人也有过合作,挣了不少钱……”

审计人员顿时茅塞顿开。“A公司的股东里出现过一个外企,有国外上市公司背景,考虑国际影响,可以先查询上市公司公告,从外围获取信息,先不正面接触外企”,通过查询网络、研究外文公告,审计人员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2004年李丽华在取得控股权后,已无心经营,一直在资本市场寻觅商机,2006年依托该央企的品牌和资源,终于引入一家英国上市公司,该外企通过定向增发收购A公司股东股权的方式,即H公司49%股权和I公司全部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了A公司29%股份,对价为100多万美元现金和价值2500万美元的伦敦上市公司股票,李丽华立即在资本市场出售,套现近2亿元。

如此隐蔽的操作手法,规避了公司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在央企“不知情”的情况下,李丽华摇身一变成为握有真金白银的亿万富婆。

一追到底斩“黑手” 

事实已基本查清,审计组准备变被动为主动,但这时组内出现了两种声音。

一种认为,“审计时间这么紧,无须再继续深究”,另一种则认为,“李丽华如此轻松获利,B集团从未提出异议,这么多次股权转让该央企不可能全然不知,背后会不会有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内外勾结,李丽华现在是有钱了,当初合作时,她的实物出资是否真实?是否系空手套白狼?应该都查清楚,彻底扳倒她……”

审计组长腾飞认真倾听着。凭着老审计人的职业敏感性,他决定继续追查,将案情查深查透。

有了前面的战绩,审计人员信心倍增,士气大振,大家迅速行动,努力突破。

通过查看管线图纸、实地观察管线资产、调阅资产评估报告、走访相关管理部门、网络查询等方式,审计进一步深入,发现李丽华出资的管线实物资产确实暗藏玄机。

虽然资产真实存在,但“一女多嫁”,名不副实,资产在李丽华其他公司的账上赫然在列,被无偿用于经营,还曾对外重复出售多次,已形成事实抽逃,变相多侵占A公司38%的国有股权。

而在A公司的账上,基本未体现资产收益。李丽华一边利用仅有的一点实物资产继续经营,一边马不停蹄地忙于招商引资和资本运作,这些终究都逃不过审计人员的“火眼金睛”。

审计人员绝不能放过任何疑点!

疲惫又兴奋的审计人员反复理清线索、研究审计证据,又揭开了更多的黑幕。

李丽华在依托国有资源拥有亿万身家后,其罪恶的黑手并未有所收敛,而是继续觊觎国有资产。

该央企要求2010年初B集团将全部燃气资产移交给K燃气公司,B集团有关领导担心企业丧失国有股份控股权和职工不当得利等丑事曝光,试图以未收到李丽华股权转让款为由推翻2004年10%股权转让的事实,要求李丽华无偿归还股权,而老太太已今非昔比,又有国企短处在手,岂能白白吐出到嘴的“唐僧肉”?

双方几经博弈,最终理亏气短的国企为解燃眉之急,掩人耳目,不得不再次出卖国有利益。

2009年12月通过股东电话会议达成一项交易,即A公司以2000万元价格收购李丽华某公司劣质资产。而相关评估报告反映该公司经营亏损巨大、会计账册缺失、无特许经营权违规经营、存在安全隐患,B集团前后任领导和经办人员无视某央企内部管理规定和A公司“项目不符合标准,转由李丽华控制的某公司收购”的股东会决议,补做了资产评估、补盖了B集团公章,促成事实交易,李丽华这才无偿归还了A公司10%股权。

2010年A公司已实际接管该问题资产,两年时间就承担运营维护亏损千万元、投入更新改造资金数百万元。因该收购事项明显不符合央企收购标准,双方一直未签订协议、未支付收购款。李丽华因此提起法律诉讼,要求赔付收购款及滞纳金3000万元,国有资产面临巨额损失。此外,审计发现李丽华2012年违反同业经营的约定,又私自成立另一家能源管理公司,并于一年后以1.89亿元价格转让公司全部股权,溢价1.3亿元。根据深交所信息公告,溢价的主要原因是其取得了某直辖市5个区县的特许经营权和与该企业达成的购气协议。同时,李丽华通过企业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大量购买名表、名包等奢侈品,仅2009至2013年中,就发生200多笔,花费上千万元。

老太太的生财之道昭然若揭,仅仅5年时间,李丽华依托国有资源,一步一设计,步步为营,轻易赚取了亿万财富。而央企下属B集团等相关领导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放弃管控责任,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未履行报批手续,便公然出卖国有利益。

央企审计组综合在B集团、K燃气公司、D燃气公司等发现的诸多问题,对于央企法定代表人宋有为在实施天然气业务上下游一体化的决策成效进行了审计评价,并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界定了其应承担的责任。

经过审计,目前该央企及其下属单位已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并极力挽回损失。相关案件线索审计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办,合作项目背后的利益输送关系终将水落石出,国企幕后“硕鼠”们的责任终将被追究,伸向国有资源资产的罪恶“黑手”终将被斩断。

                                              刘海文

                  (文章来源于审计署网站

 


终审人: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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