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工程项目结算审计送审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26   访问次数: 605

(一)所有送审资料必须报送资料原件,手续齐全。

(二)送审材料除图纸外全部按《滁州学院工程项目送审资料交接表》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三)送审时有需要提示审计人员注意的项目信息,项目管理人在申请竣工结算审计网上工单时须做好审计提示。

(四)工程结算书、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涉及报价)、施工图、竣工图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工程结算书编制时按照合同价、合同内增加(或减少)、合同外变更增加(或减少)等作清单分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同时封面加盖法人章。

(六)工程变更联系单与工程变更签证单必须签字手续完整,按顺序编号,不能缺号。有现场跟踪审计测量的,签证单后附跟踪审计记录单复印件。

(七)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隐蔽工程的,送审时需要同时报送隐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拆除工程原始影像资料、拆除工程跟踪计量资料;工程项目涉及土方开挖的需要提供原始地貌图等。

(八)其他。



终审人: 高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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