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滁州学院审计处拟对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学生公寓A/B号楼竣工结算审计复核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学生公寓A/B号楼竣工结算审计复核
项目编号:(2023SCG-002)
最高限价:4.8万元
服务期限:自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的竣工结算初审资料后10日内完成复核咨询工作,并出具最终正式审定报告。审计报告提交时,就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给委托人提供相关工程审计管理建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限制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监理单位、代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三、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每个项目从收到完整的送审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项目须采用现场审计方式。
2.竣工结算审计复核组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1名;项目组其他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师或二级造价师)不少于2名。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计,出具审计工作底稿及正式审计报告。
4.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泄露项目相关信息,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遵循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
6.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八项”规定,一切费用自理,不得让被审计单位承担餐饮、住宿、交通等任何与审计相关的费用。
六、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校方提交(基本费+暂按41426117.67*2%*投标费率)*2.5%做为履约保证金(审计服务费按照中标费率计算),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复核完成并出具正式报告经委托人验收合格一次性无息退还(招标人缓建或停建的项目除外)。
2.付款:签订合同后,从收到完整的送审资料起10个工作日完成审计服务,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按照报价函支付审计费用。
3. 报价:在全部响应本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有的投标单位递交报价,按照《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函》格式(附件1)报折扣率。折扣率报价范围:0<折扣率≤3.37%,超过报价范围的按废标处理。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在2023年12月19日下午15:00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正2副)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盖公司章,封皮上注明“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学生公寓A/B号楼竣工结算审计复核服务”送达滁州学院审计科(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41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报价材料:
(1)《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造价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质文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应。
2.《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函》(附件1)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报价单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成交原则
1.有效最低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九、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滁州学院审计处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50-3087952
附件:1.报价函.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滁州学院审计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