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突出问题专项审计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6-03   访问次数: 1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审计处以比价采购的方式采购滁州学院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突出问题专项审计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5、项目负责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二、服务要求

1、项目规模见附表。

2、项目预算:4.8万元。

3、服务内容:对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并提供审计报告(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一起出一份报告)。

4、审计重点:是否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未执行审批或备案管理制度,未能对重点环节实现有效管控。

(2)违规制定采购文件,设置隐形门槛和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萝卜招标”、“量体裁衣”。

(3)存在应招未招、先建后招、虚构涉密或应急理由规避公开竟争程序。

(4)评标评审不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评分存在异常情况。

(5)履约验收走过场,未能严格按照合同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未落实履约验收责任。

(6)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其他方面问题。

三、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供货和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内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所有服务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含税)。

3、最高限价:4.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5年6月10日16时00分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送至审计处(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412)。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授权委托书(盖章)(格式见附件1);

(3)承诺书(盖章)(格式见附件2);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盖章);

(5)报价单(盖章)(格式见附件3);

(6)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盖章);

(7)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3400004860905355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联系人:万钟岭

电话:3087952    17856033653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报价单.xls

附件4:项目规模情况表.xlsx


                              审计处

                           2025年6月3日


终审人: 高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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