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2-20   访问次数: 111

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阶段具体安排的通知》(院纪办〔20121号),学校决定于76组织到滁州市清流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时间安排

76上午9:20在会峰校区综合楼前集中乘车。

三、活动要求

请各党总支、各部门于75日上午10:00前将具体参加人员名单报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纪委办公室何志农处),电话:3512355

注:76日上午9:00琅琊校区大门口增开校车到会峰校区,请琅琊校区参加人员准时乘车。

特此通知

       

 

      滁州学院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终审人: 监察处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  邮编:239000 电话:0550-3087951
版权所有:滁州学院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