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理论思考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9-26   访问次数: 42

 

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也面临着科学发展的问题,是走内涵发展还是外延发展,走集约发展还是粗放发展,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当前,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三转”的新要求,这不仅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新路径,也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步。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收拢五指攥成拳,理清职责抓主业,从发散式的、外延扩张的发展转向内涵式的科学发展之路。

找准定位是纪检监察工作内涵式发展的前提

内涵,是指概念所揭示的事物的本质特征,即事物质的规定性;而外延是指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全部对象,即概念的量的规定性。所谓“内涵式发展”就是指要抓住事物的本质属性,以事物的内部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强调事物“质”的发展。与此相对应,外延式发展主要是数量增长、规模扩大、空间拓展,是适应外部的需求所表现出的外形扩张。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定位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走内涵式发展之路。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监督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内容,从职能定位上为推进“三转”,走内涵式发展提供了法理依据。同时,党章对纪委的产生程序也作出明确规定,纪委和党的委员会一样,都是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这就决定了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具有天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审视历史也可以看出,在不同历史时期,虽然党的纪律的内容和纪委的职责不尽相同,但有一条始终不变,就是严明党的纪律,查处腐败行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执纪是纪委的生命线,问责是其他任何机构所不能代替的。对腐败分子而言,纪委就是一把永远出鞘的利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责任”,使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准确,也为“转职能”,走内涵式发展之路提供了目标和方向。因此,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这是纪检监察工作走内涵式发展的本质要求。

厘清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内涵式发展的基础

内涵式发展主要通过内部的深入改革,激发活力,优化结构,增强实力,提高竞争力,在量变引发质变的过程中,实现实质性的跨越式发展。目前,各级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着“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战线不断拉长、领域不断拓宽,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以至于精力不集中、主业不突出。实践早已证明,决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部责任都压在纪委肩上。只有明晰主责和专责的界限,才能使纪检监察机关走出思维和实践中“越俎代庖”、“包打天下”的局面。

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这就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推进“三转”、内涵式发展作为破解困扰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吃力不讨好等老大难问题的难得机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能、整合优化资源,切实发挥好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重要作用。

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认真清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聚焦反腐败斗争主业。二要加强组织机制创新,抓好内设机构调整,优化结构,内部挖潜、盘活存量,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主业上来,使人员分布更合理、执纪监督更突出、工作成效更明显。三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该管的事管到位。简而言之,内涵式发展就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从“包治百病”转变为“术业有专攻”、从“陷入职能部门具体事务”转变为“更高层的监督”、从“眉毛胡子一把抓”转变为“聚指成拳、重点突破”,真正做到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履行权力(包括监督权力)和履行职责(包括监督责任)的再监督和再检查。

改革创新是纪检监察工作内涵式发展的关键

外延粗放式发展,注重的是速度和规模;内涵集约式发展,注重的是效率和收益。深入推进“三转”,就是要改变过去发散有余、聚拢不足、成本虚高的粗放型工作方式,而转向收拢五指、攥紧拳头、深度挖潜、集中发力的内涵集约式工作方式。

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实践表明,越是在改革发展的“非常时期”,越需要有反腐败的“非常之举”,越需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改革与反腐这两个轮子,必须相互助力、借势前行。深入推进“三转”,走内涵集约式发展之路,有利于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以清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以强力反腐的高压态势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从而为全面深化改革清淤、排阻。当前要借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之机,抓紧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相关工作,为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保证。具体到实践中,就要围绕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这个核心,牢牢把握效率和效益两个关键,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一是创新监督方式。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理念,切实转变监督方式。二是创新执纪方式。树立“执纪不仅等于查办案件”、“执纪是纪委的生命线”,以及“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等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对查办案件提出的新要求,即规范线索的管理、提高对线索的初核、更加从严使用党内审查措施、转变办案模式、推进查办案件的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涉案款物的收缴、在查办案件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等。三是创新问责方式,按照“一岗双责”的总要求,落实主体问责、行政问责、作风问责、监督问责,加大问责力度。

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内涵式发展的保障

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战线收缩、成果扩大,但在队伍建设上,肩上的压力之重、面对的挑战之大,前所未有。同时,作为反腐败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在惩腐、“正人”的同时,如何防止“灯下黑”,如何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铁军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深入推进“三转”,就是要促使干部在履职行为、自身作风上来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做到不回避,不掩饰,求真务实、不留情面。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提升履职能力;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能打胜仗、善打硬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动内涵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动力源泉和坚强保障。

终审人: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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