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农业大学茶与食品科技学院茶叶系主任、教授李立祥涉嫌虚列支出转移并侵占科研项目经费问题。李立祥2012年在科研经费支出中虚构材料采购事项,将科研项目33.26万元分批从安徽农业大学账户转移到与其合作企业的账户,套取科研经费20万元,违反有关规定。鉴于李立祥能配合调查,主动退回全部款项,安徽农业大学研究决定给予李立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免去系主任职务。
二、安徽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胡坤伦公款私存、购买理财产品问题。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胡坤伦作为安徽理工大学爆破工程与器材研究所项目负责人,在对外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通过预借工程款方式将资金从爆研所账户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再报销冲账,形成公款私存,给项目资金带来潜在风险。同时利用支付工程费用时间差,用项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当获利。安徽理工大学研究决定,给予胡坤伦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教授四级降为讲师八级)处分。
三、安徽理工大学爆破工程与器材研究所所长郭子如违纪违规问题。郭子如在担任安徽理工大学爆研所所长、法人代表期间,爆研所未报学校及相关部门批准,自行决定对外投资及转让事宜;未按规定上交学校资源使用费;违反财务制度虚开发票,成本列支不真实;爆研所将项目经费以借款名义转入个人账户,造成公款私存,并给项目资金带来潜在风险。安徽理工大学研究决定,给予郭子如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教授四级降为讲师八级)处分。
四、安徽理工大学能源与安全学院教授何启林虚报冒领科研经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何启林未将企业支付的横向科研项目款项转入学校财务,直接交厂家用以预付材料购置款,造成资金风险。2011年至2013年,何启林以多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列支“学生助研补助费”,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向审计人员提供了与事实不符的说明材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决定,给予何启林降低岗位等级(教授三级降为讲师八级)处分。(驻省教育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