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省属高校3起醉酒驾驶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1-29   访问次数: 44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强化日常监督,教育干部,现将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教育厅纪律检查组《关于省属高校3起醉酒驾驶问题的通报》(皖驻教纪函〔20181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条例》内容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附件:皖驻教纪函[2018]138号.pdf

  

中共滁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28

  

  

 

终审人: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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