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9   访问次数: 36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校建校70周年,做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推动学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胜利迈入“十四五”至关重要。党员干部要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要深刻学习领会、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公务活动用餐、公共食堂用餐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

二、杜绝节日腐败,做到“九个严禁”

1)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

2)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等;

3)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等;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6)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

7)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事宜;

9)严禁酒驾醉驾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有悖师德师风的行为。

校纪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3087951

举报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中共滁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29


终审人: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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