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制度。
一、会商原则
1.问题导向。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分析形势和任务,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2.目标导向。贯彻上级工作要求部署,坚定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校园治理。
3.效率导向。会商坚持实事求是、及时高效,做到学习贯彻精神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及时。
二、会商内容
1.传达学习领会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精神、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办法。
2.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推进、考核工作的措施办法。
3.沟通、分析上级转交的信访调查件,研究落实措施办法。
4.沟通、分析、研判师生反映的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措施办法。
5.联合排查、分析党风廉政问题线索,研究处置意见。
6.研究提出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置意见建议,开展联合监督执纪。
三、会商方式
1.定期会商。定期会商每学期一次。主要就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分工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等进行会商沟通。
2.日常会商。根据工作需要和问题情况,不定期会商沟通。
四、工作留痕
1.落实全程记实制度。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会商沟通情况做好记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2.落实签字把关制度。对党风廉政线索处置意见、调查结果处置意见,沟通会商确定后,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做好签字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