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改作风、抓作风、树新风。要加强党性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自我约束,提升自身修养。要强化警示教育,及时转发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案为鉴,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弘扬新风正气,严明纪律规矩
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守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等“四风”顽瘴痼疾。要坚持纠树并举,把弘扬高尚师德、树立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严格家教家风,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等优良风气,坚决杜绝享乐奢靡、奢侈浪费不良习气。
三、严肃执纪问责,精准纠治“四风”
校院两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中秋国庆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决不姑息;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0550—3512355
举报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中共滁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滁州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