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纪检工作要求,请将本单位2020年度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汇总上报,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一、处分执行情况方面(没有处分情况的不需要上报)
填写《2020年度处分执行情况登记表》(附件1),其中未按规定执行的,在表格“备注”处填写未按规定执行的原因。
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方面(没有运用的请零报告)
填写《2020年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登记表》(附件2)。
填报相关数据时可与组织、人事等部门联系,确保数据准确、一致。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将需要上报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行政楼508)。
附件1:2020年度处分执行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登记表.doc
中共滁州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